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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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湖北/武汉
主营行业:医疗器械
品牌名称: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
型号规格:3ml/瓶、5ml/瓶、8ml/瓶、10ml/瓶、12ml/瓶、15ml/瓶、20ml/瓶、25ml/瓶、30ml/瓶、35ml/瓶、40ml/瓶、45ml/瓶、50ml/瓶、60ml/瓶、80ml/瓶、100ml/瓶、120ml/瓶、150ml/瓶、180ml/瓶、200ml/瓶
批准文号:鄂械注准20232144577
产品标签:抗渗出 防粘连 抗菌消炎 促进伤口愈合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国家医保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
执行标准 | 贴剂 |
产品类别 | 医疗器械 |
产品规格 | 3ml/瓶、5ml/瓶、8ml/瓶、10ml/瓶、12ml/瓶、15ml/瓶、20ml/瓶、25ml/瓶、30ml/瓶、35ml/瓶、40ml/瓶、45ml/瓶、50ml/瓶、60ml/瓶、80ml/瓶、100ml/瓶、120ml/瓶、150ml/瓶、180ml/瓶、200ml/瓶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产品由壳聚糖、聚乙烯醇、乳酸、甘油、纯化水配制而成的溶液和喷瓶组成,喷瓶由聚乙烯(PE)瓶身、聚丙烯(PP)喷泵和聚丙烯(PP)瓶盖组成,产品经钴-60辐照灭菌,无菌。 |
性状 | pH值应在4.0~6.5的范围内;重金属总量应不超过10μg/g;产品无菌。 |
功能主治 | 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,起物理屏障作用。用于小创口、擦伤、切割伤等非慢性创面及周围皮肤的护理。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产品仅供外用;包装破损或超过有效期勿用;如用后感觉患处严重不适,请暂停使用;使用后应立即盖上保护盖,确保产品密封;开封半个月后,将剩余产品丢弃于废弃物桶或医疗垃圾处理桶中。 |
禁忌 | 慢性创面禁用;对含壳聚糖类产品过敏者禁用 |
贮藏 | 密封,置通风干燥的室内保存。 |
保质期 | 开封后半个月 |
生产企业 |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|
备注 |